国税厅总筹备处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十日公布的《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,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均由财政总长呈请派充;主任筹议员一人,筹议员三至六人;内部分置四股办事。各省置国税厅筹备处,设处长、坐办各一人,处内分设一至三科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省官制》,将各省财政司与国税厅筹备处合并改设财政厅,由财政部直辖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十日公布的《国税厅筹备处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总筹备处主要监督各省国税事务,并兼管顺天府属的国税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均由财政总长呈请派充;主任筹议员一人,筹议员三至六人;内部分置四股办事。各省置国税厅筹备处,设处长、坐办各一人,处内分设一至三科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五月二十三日公布《省官制》,将各省财政司与国税厅筹备处合并改设财政厅,由财政部直辖。
官署名。辽朝有鹰军、铁鹞军之名,皆取其迅疾之意。详稳司即统帅本军衙署,以详稳为长官。
官名。北周置为东宫官属,选用文学之士,侍奉太子读书。唐太宗时晋王府置,及为太子亦置,后时有废置。无常员,掌讲导经学。宋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神宗升储,置一人,以他官兼任,掌讲读经史。南宋沿置,正七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。隶于制造库郎中。设满洲二人。分掌库贮之事。
官名。即隋朝太子典书坊通事舍人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朝复名通事舍人,隶右春坊。参见“通事舍人”。
官名。清置,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,掌管关税,督率关吏。所辖有总税务司、副总税务司、税务司、副税务司、各关税务司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。
①东汉至隋、唐对尚书台 (省) 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: “虽置三公,事归台阁。”李贤注: “台阁谓尚书也。”②指御史台、秘书监。《三国志·王肃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兰台为外台,秘书为内阁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行政院为统一各省地政机关,于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三月十四日公布《省地政局组织通则》,规定各省设置地政局,管理全省地政事项。设局长一人(亦可由民政厅长兼任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