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平将军
官名合称。即平东、平南、平西、平北将军。三国魏置,三品。晋朝及南朝宋、齐沿置,各一人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班; 陈三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二品上,二十三年为三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为正七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从六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平东将军、平西将军、平南将军、平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平将军》。
官名合称。即平东、平南、平西、平北将军。三国魏置,三品。晋朝及南朝宋、齐沿置,各一人; 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班; 陈三品、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二品上,二十三年为三品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为正七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从六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四位将军的合称,即平东将军、平西将军、平南将军、平北将军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一·四平将军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,置京东、京西、京南、京北四排岸司于开封。东司掌经汴河运至京师之纲船粮运,分定诸仓交卸,领装卸役卒五指挥,以京朝官二人为勾当官。 西司领汴河上鏁, 以京朝官一人为勾当官,有装卸役卒五百人
满语官名。指“众武官举选为首者”,通译作“营总”。
官名。唐朝大都护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为大都护副贰。参见“大都护府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都护府(1)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四一《元廞墓志》: “(元廞)为十州都将,主探金铁。”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。委任官低于特任、简任与荐任。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,分文官为九等,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, 其任免和叙等,均由所属长官执行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,如各部科
官名。吐蕃官,即小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内大相、副相、内副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理车驾之官。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:“其臣差车鲍点”杜预注:“差车,主车之官。”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的太乐署,掌乐舞承应之事。员额一万二千零十七人,其身份介于乐户与平民之间。
官名。清代河道总督所辖绿营兵称河标,其统率之将官为河标副将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河道各官》,参看“河道总督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