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食局。为司药、典药之佐,协掌医方药物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改正八品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此官,
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。隋朝有道观监、丞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以后改为玄坛监、丞,隶鸿胪寺。唐朝置诸寺观监; 每寺观有监一人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置崇玄学,德宗贞元四年 (788)置左、右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坛庙跸路警卫、稽查内、外城巡警事及应查、交查事件。置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帮办二人,委员三十四人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,秩从四品上。元十五阶第一阶,从三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,旧用武散官,大定二十九年(公元1189年),以为不称,乃创定二十五阶。从四品下,称云韶大夫,
即“乙室部大王”。官名,又称“乙室大王”、“乙室部大王”,为辽代乙室部长官,掌乙室部族的军马等事务。此王多由皇族或国舅担任。
元朝国立学校名。秩正七品。掌用蒙古新字(八思巴字)教习诸生。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各路置蒙古字学。八年,立京师蒙古国子学,选随朝蒙古、色目、汉人官员及怯薛子弟入学。后隶蒙古翰林院。置博士、助教、教
“封疆大吏”之简称。明清总督、巡抚总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,人们把他们比作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,称作封疆、疆臣、疆吏、封疆大臣、封疆大吏等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主管田赋改征实物后的行政事务。它一方面办理原由财政部主办的土地陈报,一方面则与地政署举办各种地税(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)。在各省市县设有田赋管理处办理此项事务。
奉宸苑所属机构。清置,以奉宸苑郎中一人兼管,下设值年员外郎一人,苑丞二人,苑副二人,掌斋宫的陈设、洒扫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