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更改姓名,称更名。清制,凡官员姓名与王公大臣、陵名相同者,或一省两官同名者,或其称不协于义者,以及满员对音不依附汉义者,不似汉姓名者,皆须更改。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印结
①得到君王宠幸的内官。《左传·僖公十七年》: “易牙入,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。”杜预注:“内宠,内官之有权宠者。”②指宠幸的姬妾。
监狱名。清置,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、承德(沈阳内)等州县案犯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掌殿宇、斋宫、器用、仪物、陈设、钱币之事。
1、上公。《穆天子传》:“乃命正公郊父,受敕宪。”注:“正公,谓三上公。”2、周天子的降称。东周战国末年,周王降号为公,称正公。《后汉书·周嘉传》:“我平王之后,正公玄孙。”注:“《谢承书》曰:其先出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,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,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。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,在长官之下设有
官名。新莽天凤元年(后14)分三辅为六尉部,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为六队部。置大夫,职如太守; 属正,职如都尉。东汉废。官名。西汉末年王莽置六队郡,每队郡置大夫、属正各一人,大夫职如太守,
官名。 秦置, 属太仆。入汉因之, 主騊监, 掌皇帝乘马。 东汉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毁坏害鸟的巢穴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硩蔟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覆天鸟之巢”。官名。周朝有此官,负责捣毁妖鸟得巢窝。参看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