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剂局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修合良药,出卖以济民疾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修合良药,出卖以济民疾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官名。明置,掌治理河道。由尚书、侍郎、都御史等官担任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设,隶诸色人匠总管府。仁宗延祐三年(1316),升为提举司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京兆尹,而以京兆尹的属官长安市令及丞主管之。东汉废。
见“监督”。
官名。宋代转运使司设置,掌管帐籍。
见“通译官”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长官,设一人,正五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正”条。
官名,也省称五威后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、哲宗时,于陕西、河东置,设管勾为长官,职掌同经略安抚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