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 南诏官, 小府主将。
武官名。金承安二年(公元1197年)签弩手千人, 置威捷军, 属拱卫直使司。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以之备边事。设官有钤辖,正六品;都辖,从九品。
①指执掌国政的大臣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六年》: “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,是先王无刑罚也。”②宋朝专指宰相以外的执政大臣。包括参知政事、枢密使、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、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尚书左丞、尚书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西北路戍兵。置戍长等职。
指御史。《元史·明宗纪》:“帝谕台臣曰:御史劾岭北省臣,朕甚嘉之。”
女官名。金置,正九品,掌御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官署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。掌管内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,并办理与俄罗斯、廓尔喀等国的交涉、通商及入贡事宜。崇德三年(1638)改蒙古衙门设。以承政为主官,
官名。唐朝置,主市舶司事,以招徕海中蕃舶。玄宗开元二年(714),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安南市舶使,与波斯僧广造奇巧,以备进内。代宗广德元年(763)宦官市舶使吕太一逐广南节度使张休,故纵部下大掠广州。
清朝对八旗官学生、觉罗学生、算学生、义学生等之统称。乃官员出身之一,属“异途”。其经考试入仕,用从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等。参见“出身”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