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每月截缺后,以本月所开各缺,按数截出到班者若干人、经司议、堂议后,至选日掣签以定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
官名。北齐于光禄寺置清漳署,主官有令及丞,掌供酒之事。至隋改称良酝署,见“良酝署令丞”。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年终考绩时分数在六十分以上者,虽为考绩合格,但不予奖励,而予以留级处分。
官制用语。即以本官兼任、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。两汉常行其制,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。南北朝时凡祭祀、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,皆曰兼某职,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,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,意即试某职。唐朝,职
官署名。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,监督下级检察工作。民国初期沿用清制,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检举犯罪行为,设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若干人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
军事委员会的办公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军事委员会例行或无需呈送委员长亲核的次要业务。设主任一人,上将或中将级;副主任一人,中将级(不常设)。办公厅所辖单位有主任办公室,设主任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,高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,秩正五品,管军五百以上。置达鲁花赤、千户各一员,俱正五品; 副千户一员,从五品。
①指三公之位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既累世台司,宾客所归。”魏晋以来开府仪同三司者亦有此称。②指尚书台、御史台等机构。《晋书·王羲之传》:“兼以台司及都水御史行台文符如雨。”《宋史·李宗谔传》:“尝牒
官署名。简称“都司”。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,洪武八年改置。多置于各省,掌一方之军政,分隶五军都督府,而听命于兵部。设都指挥使一人,都指挥同知二人,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。以流官或世官充任,其属有经历司,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