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官名。见“良酝丞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吏部所置散官八尉之一,从七品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西魏置,为大丞相府属官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及太祖为丞相,引为帐内直荡都督。”
官名。即司骑参军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,负责审判事务。
周朝士死于官位之讳称。《公羊传·隐公二年》: “天子曰崩,诸侯曰薨,大夫曰卒,士曰不禄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士曰不禄。”孔颖达疏: “不禄,不终其禄也。”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列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与智武将军等代旧冠军将军; 普通六年(525)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五班。陈沿置,改列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