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天水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六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六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道武帝天赐)二年(405)二月,复罢尚书三十六曹,别置武归、修勤二职,武归比郎中,修勤比令史,分主省务。”太武帝时复置诸曹尚书,遂罢。
官署名,即师尉郡之政府。详“师尉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置为东宫官属,以别官兼任,主赞引之事。乾兴元年(1022),仁宗即位,遂罢。
官名。士曹长官。北魏置。初设若干员,宣武帝永平二年 (509) 并为一员,依所隶府的地位高低,自七品上至九品。东魏、北齐均置。北齐七品上至八品上。隋初亦置,王府诸州置者自七品上至从八品,上柱国、嗣王、
官府文书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枢密院得皇帝宣旨,皆另以白纸书知枢密院、同知枢密院宣奉行讫,录送门下省。其中,当面得旨者称录白,皇帝书面批示奏章者称画旨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官名。简称广东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广东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官署名。清朝六部及理藩院、都察院、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掌理收发在京衙门之书,编号记档,分司办理,或兼管监印等项事宜。通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由各司、署、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七品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掌诸军兵田,职与典农中郎将相通。六品,二千石。隶大司农。西晋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诸军兵田(屯田、军垦),二千石,六品。
官名。简称典属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设满洲、蒙古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