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廪
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齐国设置右廪、左廪,分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衡斋金石识小录》齐陶量印文;“陈榑三立事岁,右廪釜。”
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齐国设置右廪、左廪,分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衡斋金石识小录》齐陶量印文;“陈榑三立事岁,右廪釜。”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停办各级地方自治,袁世凯死后,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公布《乡自治制》,但未实行。其规定如下:乡为法人,受县
官名。北魏已置,掌御膳之事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,二员,五品,总知御膳事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食奉御,隶殿内省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复置,二员,隶殿中省,位尚食
官判用语,指真除实授。汉朝官吏有真、守之分。官吏由守 (代理) 转正曰真。后世如北齐等沿用。亦指“行”、“兼”。或“领”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。官制用语,秦汉官吏初任试用期为一年,满一年后,称职
即“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”。
卫将军的省称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下》:“统卫军张贺度、征西张良、征虏石闵等,率步骑十万讨之”。亦指卫大将军。《晋书·慕容垂载记》: “遣其征西慕容楷、卫军慕容麟”。时慕容麟为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提高,改拟光烈将军等号。
行春,即行县,见“行县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将领。雍正元年(1723)以“署护军参领”改称,次于护军参领,初制正五品,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。满洲每旗十人,蒙古每旗四人,共一百一十二人。与护军统领共掌统率护军。
见“乐部管理大臣”。官名。清置,即管理乐部大臣。见“乐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