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卫府
见“右卫”① 。
见“右卫”① 。
官署名。简称课税所。元朝太宗二年(1230)置,共分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,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,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。长官为正、副使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左府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见“审判员”。
节度推官、判官与观察推官、判官合称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府军前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轮番带刀侍卫,统领幼军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五京都总管府”。
参见“内朝”。
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公孙表传》: “太宗初,(公孙)表参功劳将军元屈军事,讨吐京叛胡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。
汉朝高级官员官服上的龙形图案,常与三辰并用,称为“三辰龙章之服”。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:“身无半通青纶之命,而窃三辰龙章之服。”三辰谓日、月、星,龙章即山龙之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