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光禄大夫

右光禄大夫

官名。三国魏置,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 (240) ,更加 (刘) 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 亦常用为卒后赠官。 无职掌。 西晋时假金章紫绶,禄赐、班位、冠帻、车服、佩玉,置吏卒及诸所赐给与特进同。 二品。 其以为加官者, 唯章绶、 禄赐、班位而已,不别给车服吏卒。卒赠此位者,如本已有卿官,不复重给吏卒,其余皆给。光禄大夫在汉朝属光禄勋,魏、晋时地位提高,不复属之,南朝时仍属光禄勋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十六班,位在金紫光禄大夫上,加开府仪同三司者,升为十七班,置官属同三公。陈二品,秩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一品中,二十三年改为二品,北齐仍二品,北周正八命,亦在金紫光禄大夫上。隋初定为正二品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降为从二品。唐初沿之,太宗贞观 (627—649) 后,唯设光禄大夫,不分左右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,分光禄大夫为左、右两阶,徽宗大观二年 (1108) ,改称为正奉大夫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


官名,三国魏置,仪同三司,作为在朝显职加官用,也作为年老退休或死后赠官用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,更加放左光禄大夫,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其后,魏晋南北朝隋唐宋皆沿置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志上·中·下》、《旧唐书·职官一·勋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伊耆氏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,其职掌为:国家大祭祀,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;军旅,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;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,置伊耆氏中士,正二命;伊耆氏下士,正

  • 兵曹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
  • 法制院副院长

    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
  • 大藩侯

    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。

  • 值年旗公署

    官署名。清置,为八旗办理共同事务的机构。简派各旗都统副都统八人为值年旗大臣,掌理八旗合办事务,如拣选公中佐领之拟补官员;驻跸热河时带领各旗营官员引见,验放六品以下官员;兼管事之大臣请简时咨取各旗大臣衔

  • 台端

    侍御史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》: 侍御史“台内之事悉主之,号为台端。他人称之曰端公。”其知杂事者,又号为杂端。侍御史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》:“台内之事悉主之,号为台端,他人称之曰端公,其知杂事者谓之杂

  • 巡政

    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
  • 必阇赤

    蒙古语,意为“书史”。又译“必彻彻”。蒙、元怯薛执事中为大汗、皇帝主文史者的称谓。元各官衙中以蒙古文作书之掾史、令史,称为蒙古必阇赤。

  • 内阁诰敕房舍人

    官名。即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。

  • 兼御史大夫

    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