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傅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 (1370) 于各王府分置,各一人,从二品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 (1370) 于各王府分置,各一人,从二品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
僧官。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,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。唐朝废,改立僧录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·僧统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壅氏下士二人,掌沟渎浍池之禁。北周仿此职置典壅上士,正三命;中士,正二命;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武学博士简称。
官名。东汉末年始有其名,三国魏、晋及北魏或置。唐初置,掌讲导经学,后废置不常。宋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神宗升储,置一人,以他官兼任,掌讲读经史。南宋沿置,正七品,宋亡遂废。官名,三国末年始有此称,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掌兵丁征集与输送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兵曹掾、兵曹史各一人。晋诸县置兵曹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西魏置兵曹掾,西魏大统六年(公元540年)《建义都督巢山
官名。 吐蕃副相, 曰论茞扈莽, 置一人, 与大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,北魏建国初,沿用此名。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,与天部、地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合称为六部大人,共同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皆由诸公担任,其下有三属官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宪司长官,员二人,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,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。下设司宪上士、司宪中士、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。宣帝即位
未有爵秩的宫女名。明置,《明史·孝纯刘太后传》记其“初入宫为淑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