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台院

台院
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为侍御史治事之所,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。初设侍御史四员,后增为六员,掌监察弹劾百官、入閤承诏、受制出使、分管御史台事务,又轮直朝堂,与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,与刑部、大理寺会审重大案件等。以资深者一人知杂事,号杂端,处理御史台日常事务,分派殿中、监察御史职掌,台官提名、迁改,评定令史考课等第,专决台事; 一人知公廨,即管理衙署之事; 一人知弹,即纠劾百官; 二人分知东、西推,即分掌京城诸司、地方诸州案件之审理复查,知西推者兼理赃赎、三司受事,亦号副端,知东推者兼理匦使; 一人分司东都留台。又有里行、内供奉等名目,为定员以外添派之职,员数为正官之半,俸禄有差,职事略同。又设主簿一人、录事二人,令史十五人,书令史二十五人,亭长六人,掌固十二人。玄宗开元 (713—741)以降,令其弹奏须先禀御史中丞、御史大夫,再通报中书、门下,始得奏上,职权渐轻。北宋初沿置,因侍御史用作寄禄官及武臣兼官,另以郎中、员外郎任侍御史知杂事,号知杂、知端,佐贰御史台长官管理台务。下设台一推、台二推,各置主推、书吏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罢知杂,置侍御史一员,为御史台副长官。


官署名。唐代御史台所属有三院,其一叫台院,侍御史即属台院,掌专举不如法者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,参看“御史台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副参领

    ①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层编制单位甲喇副长官。即参领之副贰。雍正元年(1723),改委署参领设。员额、职掌均同参领,正四品。此外,护军营、前锋营、骁骑营等皆置,详“副护军参领”等。②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中

  • 都牧曹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管马、牛等牲畜的牧养,属尚书省。以都牧尚书为长官,下设都牧少卿、都牧令等官属,以及内廷派驻的都牧曹给事中、给事、龙牧曹奏事中散等监察官员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,其职掌并

  • 省考核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年(公元1941年)六月二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党政工作考核办法》,规定“各级机关为实施考核,得于本机关内组织考核机构,以不增加人员、经费为原则。”各省政府

  • 宥恤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总理本司事务。

  • 乡帅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,置乡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卒帅”。

  • 典仪正

    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,一人,正九品,掌陈仪式。

  • 冶大夫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冶铸的工官之长。《左官鼎铭》: “十一年十一月乙巳朔,左官冶大夫杕命(? ),冶喜(? )铸贞(鼎)。”

  • 提举保甲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八年(1075),始以朝臣提举陕西等五路义勇保甲。元丰二年(1079),开封府界置提举保甲官。自置官署,称提举保甲司。后有保甲路分皆置。掌什伍其民,分番教阅武艺,进赏其优者。八年署

  • 三司勾院

    官署名。宋置,或称三司都勾院,属三司。掌审查各地申报三司的钱粮百物出纳帐册簿籍,审察其差误而加以查究。主官为勾院判官,其下有勾覆官。三司分为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使时,勾院亦分设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、盐铁勾院

  • 丹阳尹丞

    即“丹杨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