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,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遂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。北皮室军长官。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。
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。参见“官缺”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即“甲头”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以宗室人员充补之官员专缺。有宗人府监察御史及理事官以下,笔帖式以上各缺; 有从各部院衙门司官满官缺中改定之诸缺。凡宗室京堂以上得用满洲缺,惟内阁侍读学士之缺除外。外任道员以下官不授宗室,
官署名。清末置, 见“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”。
官名。东汉太尉府设兵曹,有兵曹掾,秩比三百石。郡县亦置。兵曹主兵事,以掾司理其事。官名,汉置,为太尉府或郡县佐吏,省称兵曹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尉曹主卒徒转运事,贼曹主盗贼事,决曹主罪法事,兵
官名。见“工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①受命于天子之士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”郑玄注: “元,善也。善士谓命士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按《周礼》注,‘天子上士三命,中士再命,下士一命’。故云‘善士谓命士’。则上、中、下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