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印绶

印绶

印和系印的丝带,官吏印章的统称。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,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,并代表级别和权力。历代有之,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。


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。战国时,凡官印均称玺。至汉代,除皇帝与皇后、太子、诸王的玺仍以玺为称之外,官员的玺均改称为印。官印按质地分,有金印、银印、铜印之别,《南齐书·舆服志》记南齐官印之制说:“公侯五等金章,公世子金印,侯银印,贵嫔夫人金章,公主、王太妃、封君金印,六宫以下公侯太夫人、夫人银印。其公、将军金章,光禄大夫、卿、尹、太子傅、诸领护将军、中郎将、校尉、郡国太守内史、四品五品将军, 皆银章, 尚书令仆、中书监令、秘书监丞、太子二率、诸府长史、卿、尹、丞、尉、中丞、都水使者、诸州刺史, 皆铜印。”各种质地的印均配以不同色彩的绶。汉制,金印配以紫绶,银印配以青绶,铜印配以墨绶。《南齐书·舆服志》记南齐时的绶制甚详:“乘舆黄赤绶,黄赤缥绿绀五采。太子朱绶, 诸王纁绶, 皆赤黄缥绀四采。妃亦同。相国绿綟绶,三采,绿紫绀。郡公玄朱,侯伯青朱,子男素朱,皆三采。公世子紫,侯世子青,乡、亭、关内侯墨绶,皆二采。郡国太守、内史青,尚书令仆、中书监令、秘书监皆黑,丞皆黄,诸府丞亦黄。皇后与乘舆同赤,贵嫔、夫人、贵人紫,王太妃、长公主、封君亦紫绶、六宫青绶,青白红。郡公、侯夫人青绶。”不同质地的印与不同色彩的绶相配合,表示着不同的级别,职位与权限均寓于其中。梁陈之制,多沿南齐之旧。北朝印绶制度不详,惟除授官员则授予印绶,以印绶的差别以表示其职位权限的等级则与南朝并无差别。北朝又有印绶假给之制,有假印与绶者,有假印而不假绶者,有假绶而不假印者,其详情已不可考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符牌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,隶工部,掌制造虎符牌面。秩正八品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十七年(公元1280年)置,掌造虎符等。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一人。

  • 通政少卿

    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为少卿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寺副贰长官,位在卿下,佐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。惠帝建文年间,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

  • 麦仓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麦仓中士,正二命;麦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麦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
  • 良酝丞

    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

  • 六案

    官署合称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令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大观二年(1108),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。宣和四年(1122)大宗正司亦置。南宋又于临安府置。依案名分

  • 粮科

    见“仓科”。

  • 班簿房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中书省与尚书省各置,掌本省朝班名籍,由本省属吏领之。宋代中书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掌百官名籍具员。门下省的班簿事务归吏房办理。

  • 建昌宫

    官署名。五代朱温(全忠)建国时设,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。初名建昌院,后改建昌宫,其长官为使,以宰相任之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  • 议政王

    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
  • 京尉大夫府

    官署名,为京尉大夫的官署。参看“京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