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成立之初,卫生行政沿袭北洋政府之旧,于内政部内设立卫生司办理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一月,裁撤卫生司,改设卫生部,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卫生行政事务。设部长、次长、参事、秘书、司长、科长、科员及技监等职。部的直辖机关有中央卫生委员会及中央卫生试验所。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调整机构,卫生部裁撤,成立卫生署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改卫生署为卫生部。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,卫生部复行裁撤。参见“卫生署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成立之初,卫生行政沿袭北洋政府之旧,于内政部内设立卫生司办理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一月,裁撤卫生司,改设卫生部,属行政院,掌理全国卫生行政事务。设部长、次长、参事、秘书、司长、科长、科员及技监等职。部的直辖机关有中央卫生委员会及中央卫生试验所。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调整机构,卫生部裁撤,成立卫生署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改卫生署为卫生部。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,卫生部复行裁撤。参见“卫生署”。
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殿中省尚辇局属员,二人,正九品下。官名。唐置,《唐六典》作掌辇,属尚辇局。辅助奉御及直长掌舆辇之事。员额二人,秩正九品下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北齐书·高乾传》:“(高昂)复为军司大都督,统七十六都督,与行台侯景治兵于虎牢。”
即“刑部左厅”。
释官名。同“吴”,又称“虞人”。相传尧舜时始置,周朝沿置。掌山泽苑囿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于是以益为朕虞”,“益主虞,山泽辟。”裴骃集解:“马融曰: ‘虞,掌山泽之官名。’”《同簋铭》: “王命同左
使职名。唐武则天垂拱二年(686) 置匦(铜柜)四枚,接受四方投书,令正谏大夫、补阙、拾遗一人充使,受理投匦之书信,是为知匦使。每日所有投书,至暮并进。玄宗天宝九载(750) 改称献纳使,肃宗乾元元年
即“辛者库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为县司空属吏,掌文书记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“军人买(卖)禀禀所及过县,赀戍二岁;同车食、敦(屯)长、仆射弗告,戍一岁; 县司空,司空佐史、士吏将者弗得,赀一甲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州牧属官,见《隶释》一一《巴郡太守樊敏碑》。
官署名。西晋武帝置,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,设郎主其事。南朝宋,隶都官尚书。南朝沿置。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,掌戎仗器用所须事,以郎中一人领之。隋初隶兵部尚书,置侍郎一人。文帝开皇六年,置员外郎一人,司其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