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部长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(一说为南部曹次官,与大夫不并置)。协助尚书、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,并负责上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(一说为南部曹次官,与大夫不并置)。协助尚书、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,并负责上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将士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臣辱戎士,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。”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骠骑将军率戎士踰乌盭,讨遬濮,涉狐奴,历五王国。”
官名。即“武选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京师、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、始置。每厅一人,京师高等厅正四品,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,请简。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,并监察下级审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保管档案,缮写满、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;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二人,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,经承八人。
官名,简称大加。高句丽国置,职掌宾客接待事务。见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。官名,东汉时高句骊国置,掌接待宾客。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·高句骊》:“其置官,有相加、对卢、沛者、古邹大加、主簿、优台、使者、帛衣先
官名。辽置, 见“舍利司”。
宋朝贡举考试名。简称“类试”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,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,每十四人取一。绍兴五年(1135),恢复省试,唯四川仍行类试。七年,由宣抚
勋官名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(575)置,位在开府仪同大将军上。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,无具体职掌,九命。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、大都督、骠骑大将军、侍中,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罢此制,唯任总管、刺史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国历编纂处主官,见“国史编纂处”。
官名。同“祈父”。一说为司马别称。西周置。尚书 ·周书·酒诰》: “矧惟若畴圻父。”孔安国传:圻父,司马。”孔颖达疏: “司马主圻封,故云圻父。”诗经·小雅·祈父》: “祈父,予王之爪牙。”毛亨传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