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作坊
见“作坊”。
见“作坊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尚书省户部。掌抄造钞引纸。设使、副使、判领坊事,秩从八品、正九品、从九品。曾设都监一职,后罢。卫绍王大安二年(1210)以印造钞引库兼领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,复为独立机构,仍设都监
汉朝将军名号。武帝时有因杅将军公孙敖, 曾奉命筑塞外受降城。 因杅, 匈奴地名, 因所征以命将军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是岁,汉使贰师将军西伐大宛,而令因杅将军筑受降城。”
见“章佩监”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二年置章佩监,至大元年升为院,秩从二品,掌御服宝带、后妃首饰等物,至大四年复称监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章佩监》,参看“章佩监”条。
西周各官署正长合称。《作册矢令尊铭》:“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,舍三事命,众卿事寮、众诸尹、众里君、众百工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又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理部分营作之事,并兼收苇税,染造色低、督造火药,供给柴薪。所辖满员四品
居民编制单位。唐制在里之下以四家为邻,三家为保。邻与保不设长,与秦代的什伍组织不同。而且唐代治安监督之任,在农村寄诸村正,在城中寄诸坊正,故邻里纯为编户计数上的名称,邻与保之别亦仅数量上有奇偶之差,以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官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清末巡洋舰队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一人,从二品,海军协都统充。掌督率该舰队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邺市。见《北齐书·宋游道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