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道提刑按察司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,永乐初革。永乐五年(1407)置交阯道,十二年始置贵州道,宣德五年 (1430) 革交阯道,遂定为十三道之制。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,永乐初革。永乐五年(1407)置交阯道,十二年始置贵州道,宣德五年 (1430) 革交阯道,遂定为十三道之制。
官名。魏置,掌戎器等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尚书郎》:“至魏,尚书郎有殿中、吏部、驾部、金部、虞曹、比部、南主客、词部、度支、库部……凡二十三郎。”
汉朝官秩以外的俸禄等级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执金吾》:“缇骑二百人。本注曰:无秩,比吏食奉。”吏食奉(俸)即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百官受奉(俸)例》中的“斗食奉(俸)”,该俸级之吏员,月谷十一石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集曹长官,七品。常为“集曹行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苻登载记附索泮传》: “(索菱) 仕张天锡为执法中郎。”职掌不详。
使职名。亦作税地青苗钱使。唐肃宗乾元(758—760)以后,天下用兵,百官俸钱折损,命御史台差使征天下地亩青苗上量配税钱,以充百官俸料。代宗永泰二年(766) 税青苗地钱使、殿中侍御史韦光裔于诸道税地
皇帝死称万世。《汉书·淮南王传》:“万世之后,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!”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“数闻景帝好言,千秋万世之后传王,而实不行。”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官名。又称“雕人”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雕凿器物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刮摩之工: 玉、楖、雕、矢、磬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名,汉朝王国置,掌导国王以善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王国》:“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每(国)置傅一人,相一人,皆二千石。本注曰:傅主导王以善,礼如师,不臣也。”西汉时王国之傅,也称太傅,成帝改太傅曰傅。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