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衔枚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衔枚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衔枚氏”。
即“治书持御史”。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。官名,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,又名治书侍御史,掌评全国疑案。《通典·职官·御史台》:“御史中丞,旧持书侍御史也。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汉宣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
官名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置,掌同王国典书令。参见“典书令”。
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。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,以奖励军功、事功。秦及西汉沿之,依爵级赐与田宅,享受减刑、免役待遇,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,及以爵位赎罪、赎免奴隶等。公大夫(七级)或公乘(八级)以上为高爵,
官职名。宋朝三司及其他许多机构皆置,主管某一方面的事务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干当官。金朝户部架阁库、平准务等官署亦置,掌出纳、勘覆、文帐和交钞、香、茶、盐引等事。员数历朝不等,多者至十五人,正八品
军队中实行的爵位。战国秦国商鞅颁布此爵。最低一级为小夫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。”
渤海政堂省左、右六司中的次等司。左六司中为爵、仓、膳部,右六司中为戎、计、水部。不置卿,只有郎中、员外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京师警察厅,员额三十九人,凡荐任警职均以警正充任,其地位在警佐之上。
官名。① 东汉有中黄门冗从仆射,以宦官任之,掌皇宫禁卫。三国魏因其名而改置,任用士人,统营兵,负责宫禁侍卫,属光禄勋。员一人,五品。西晋沿置,与虎贲中郎将、羽林监合称三将。五品。东晋以后无营兵。南朝属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于广西省置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