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由宦者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幼下蚕室,颇解书学,为中曹吏、内典监,稍迁秘书中散。”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长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称为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,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。左、右翼各一员,正二品。分掌左、右翼前锋之政令,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。官名。清代有前锋营,其长官称前锋统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供酒醴以祭祀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牺人荐醴”。韦昭注: “牺人司樽,掌共酒醴。”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供酒醴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郁人荐鬯,牺人荐醴。”注:“牺人司樽,掌共酒醴。”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,掌东宫首饰、衣服、巾栉、膏沐、服玩、仗卫等事,隶司则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首饰、衣服、中栉、膏沐、玩物、仗卫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 改将作大匠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复名大匠,五年又改大监,正四品; 十三年又改为令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复改大匠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缮工大监,
官名。即礼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礼部员外郎。
吏名。宋朝初年,中央及监司置。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各州县皆置。为低级吏人,在押司及手分之下,掌书写、造帐等事务。吏员名。宋吏部尚书左右选、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,司农、太府二寺亦置,本为官署
官名,汉置,仅次于将军。大将军营五部,每部置校尉一人,掌一部兵马,俸比二千石。属官有司马一人,掌领兵,俸比千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见“两京郊社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