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北洋海军

北洋海军

清末新建的近代海军。同治年间,上海机器局、福州船政局先后成立,其中福州船政局特设前后两学堂,前学堂学法文及造船学,后学堂学英文及驾驶术,这就是中国海军的基础。不过所造大都是木质的浅水船,还不能完全提供军用。同治十三年 (公元1874年)日本侵扰台湾,清政府筹画海防,派总税务司赫德先后到英厂购得蚊子船八艘(名为龙骧、虎威、飞霆、掣电、镇北、镇南、镇东、镇西), 后来又购超勇、扬威两快舰。到光绪七年(公元1881年),山东也有蚊子船两艘(名为镇中、镇边), 与南洋兵船合计, 共有二十艘。这些兵船中,训练船、运输船占多半,不能在大洋中当战斗之任。光绪十年(公元1884年),法国侵扰闽浙口岸,南洋诸船如扬武、济安、飞云、振威、福星、永保、琛航、福胜,毁于马江,澄庆、驭远毁于石浦港。议和以后,清政府锐意整顿军队,在北京设立海军衙门,综理海军事务。先是,北洋订购德厂镇远、定远铁甲舰两艘,济远快舰一艘,久未交货,此时也陆续交来,又增购英厂致远、靖远、经远、来远四艘快舰, 于光绪十三年 (公元1887年)来华,合超勇、扬威,共有铁甲舰两艘,快舰七艘,再加上蚊子、鱼雷各船,北洋海军已颇可观。光绪十四年(公元1888年)定制,分编四军。此后常巡行南北,以旅顺、威海两地为根据地。可惜甲午之役,全军覆没,连海军衙门亦予裁撤。其后重整旗鼓,又购置新式军舰数艘,复设海军衙门,陆续增购舰只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监察使

    官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置,由监察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特派,在所派监察区内巡回监察,行使弹劾权,必要时,在监察区内设监察使署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监察使署的主官,见“监察使署”。

  • 参议府

    官署名。元置。属中书省,由参议中书省事主掌,管辖中书省左、右司与六部。朱元璋于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置,隶中书省。设参议,正三品,参军、断事官,从三品,断事,经历,正七品,知事正八品。吴元年(元至

  • 督邮

    官名。汉朝置,郡府属吏。本名督邮书掾(或谓督邮曹掾),省称督邮掾、督邮。主要职掌除督送邮书外,又代表郡守督察诸县、宣达教令,兼及案击盗贼,点录囚徒,催缴租赋等。守相自辟,秩六百石,其权甚重,有“督邮功

  • 王府佐领

    官名。清置,见“王府参领”。

  •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

    官名。金朝置。都水监属官。设于南京延津渡,管理、检查桥、船、渡口事务。有南京延津渡河桥管勾、同管勾之名目。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掌桥船渡口,讥察过往行旅、收支本桥诸物等事。其中讥察之事属南京留守司管辖

  • 副建筑师

    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,地位低于建筑师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
  • 司稼少卿

    官名。即司农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少卿。

  • 提刑按察使

    即“按察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

  • 内火器营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
  • 勾押官

    吏名。五代州县属吏有勾押官、都勾押官,掌征收两税钱谷等事务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前,大宗正司、三班院、诸监、客省、军头引见司、皇城司、内东门司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御厨及金吾街仗司皆置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