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级
旧时官员之奖叙制度。清制,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均交吏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论叙之法分为两种: 一曰纪录,一曰加级。纪录分三等;加级亦有加级一次,加级二次,加级三次之别。纪录三次之上为加一级,两者合之,共有十二等。即: 自纪录一次,至纪录三次,其上为加一级; 再上为加一级纪录一次,至加一级记录三次,再晋为加二级; 加二级纪录一次,至加二级纪录三次,直至加三级为止。凡加级有随带者,指军功之级; 食俸者,指照所加之支俸; 予衔者,指照所加之衔换给顶戴,得旨准行。
旧时官员之奖叙制度。清制,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均交吏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论叙之法分为两种: 一曰纪录,一曰加级。纪录分三等;加级亦有加级一次,加级二次,加级三次之别。纪录三次之上为加一级,两者合之,共有十二等。即: 自纪录一次,至纪录三次,其上为加一级; 再上为加一级纪录一次,至加一级记录三次,再晋为加二级; 加二级纪录一次,至加二级纪录三次,直至加三级为止。凡加级有随带者,指军功之级; 食俸者,指照所加之支俸; 予衔者,指照所加之衔换给顶戴,得旨准行。
官名。简称典属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设满洲、蒙古各一人。
官名,汉置,掌右户郎值班户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。参看“右车将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置。多省称为大行台左丞。属大行台,职掌同尚书左丞。多由大行台郎中或大行台尚书右丞进任。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,一人,掌分司纠正省内,正四品下。高祖武德八年(625)罢。参见“大
县分职吏名。秦置。刘向《列仙传》:“赤须子,丰人也。丰中传世见之,云:秦穆公时主鱼吏也。”《吕氏春秋·季夏纪》有渔师,高诱注:“渔师,掌渔官也”。可能是主鱼吏的异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契丹军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掌后宫教授。属长秋寺中山宫署,员二人,从九品上。
见“祭酒从事。官名,又名从事祭酒,简称祭酒。汉朝州置从事祭酒,为敬老礼贤之散官,无固定职事。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,为职事官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祭酒从事史……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。扬州无祭
官署名。①北齐门下省置,总知御膳事,有典御二员,丞、监各四员。隋朝门下省沿置,有典御二员、直长四员、食医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殿内省,置奉御二员、直长六员,又有食医员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有奉
明清时谓童生经县、府与学政三级考试合格, 录取为府州县学生员者,称为进学,亦称人学。进学后即归教官管教,并按期参加考试。
宋朝内侍省都知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