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副都统

副都统

官名。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。唐朝德宗兴元元年(784)始置,位都统之下。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,掌征伐,不赐旌节,事毕即罢。宋朝置“副都统制”,简称副都统,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,亦非常职。辽、金亦有副都统之名。②清朝八旗组织中各旗之副长官。满洲、蒙古、汉军旗各二人,共四十八人,正二品。协助都统掌本旗户籍、田宅、教养、操练等军政事务。满名原为“梅勒额真”,天聪八年(1634)改为“梅勒章京”。顺治十七年(1660),始定汉名为副都统。又,各省驻防八旗中亦设。凡驻防地区设有将军者,则归将军兼管; 未设驻防将军者,则为驻防旗营的最高军政长官。③ 清末新陆军军阶名。光绪三十年(1904),定新陆军官佐等级,分三等九级。上等一级正都统,从一品; 二级副都统,正二品; 三级协都统,从二品。副都统秩视总兵,可任统制官,简放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佐冠以军医、制械等字样。


武官名。(1)南宋置,为都统制司的副长官。见“都统制司”。(2)辽行军都统所有副都统,为都统的副职,属北面军官。清驻防八旗兵中,亦以副都统为都统的副职,与都统不驻在一地的,称为专城副都统,独当一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沙苑监丞

    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属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上。

  • 监修国史

    官名。东晋康帝始以大臣领史局,渐为制度,《史通》卷一○《辨职》: “近古每有撰述,必以大臣居首。案《晋起居注》载康帝诏,盛称著述任重,理藉亲贤,遂以武陵王(晞)领秘书监”,“既而齐撰国史,和士开总知”

  • 胥附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统领禁军,侍卫皇帝。下设小胥附下大夫、胥附上士以佐其职。一说为正五命。

  • 承审员

    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

  • 检阅

    官名。① 明初翰林院属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设,从九品。次年革。②清朝文渊阁职官。详“文渊阁检阅”。官名。宋代史官有的属官有检阅,掌点校书籍。明代翰林院、清代文渊阁也设此官。见《宋吏·职官四·国史

  • 镇京将军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北凉置。《晋书·沮渠蒙逊载记》:“(沮渠蒙逊)又以从祖益子为镇京将军、护羌校尉、秦州刺史,镇姑臧。”

  • 端尹府

    官署名。即詹事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詹事府。参见“詹事府”。官署名。唐有此官署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詹事府为端尹府,为太子官署,掌太子家事。其长官为端尹、少尹。《新唐书

  • 勾押官

    吏名。五代州县属吏有勾押官、都勾押官,掌征收两税钱谷等事务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前,大宗正司、三班院、诸监、客省、军头引见司、皇城司、内东门司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御厨及金吾街仗司皆置,

  • 爱什拉库哈番

    即“爱惜喇库哈番”。

  • 制科

    贡举科目名。汉朝以降,皇帝下诏策问士人。唐又称制举,凡德行、才能、文学之士,或高蹈幽隐与不能自达者,下至军谋将略、翘关拔山、绝艺奇伎莫不兼取。分贤良方正、直言极谏、博通坟典达于教化、军谋宏远堪任将率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