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副留守

副留守

官名。唐朝始置。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,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,即置,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。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 太原府亦置,以少尹为之。辽、金诸京留守司置,位次于留守、同知留守事。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马副都总管,从四品。南宋于开封、大名府置,以掌兵官充任。元朝亦置,同于辽、金之制。明洪武十四年(1371)于中都留守司置,一人,正三品,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(1522—1566) 中置兴都留守司,亦置如中都之制。


皇帝不在京都,置留守,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都政事。唐太宗征高丽,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,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。其后,京都、西都、北都分置。玄宗开元元年 (713) 改长史为尹,又置少尹,皆以少尹为副留守。南宋初以掌兵官为副留守。辽朝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,位留守下、知留守事上。金朝诸京各置一人,从四品下,位同知留守事下,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,正四品,位同知下。明朝洪武十四年(1381)始置于中都留守司,左右各一人,后改一人,不分左右,正三品,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,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。嘉靖十八年(1539)兴都亦置,与中都同。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山人

    官名。一说即山虞。掌山林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山人取之,县人传之,舆人纳之,隶人藏之。”孔颖达疏:“山虞,掌山林之政令,知山人虞官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山人取之。“注:

  • 归义侯

    ①东汉政权赐予少数民族君长的封爵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 “四夷国王,率众王,归义侯,邑君,邑长,皆有丞,比郡、县。”②官爵名。东晋置,封授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。如灭十六国成汉后,封授其统制者李势。十六

  • 祭仆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受王命处理有关祭祀的各项事务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祭仆,中士六人”,“掌受命于王以眡(视)祭祀,而警戒祭祀有司,纠百官之戒县。即祭,帅群有司而反命,以王命劳之,诛

  • 校景郎

    司天散官名。金朝置。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上,称校景(影)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州军府功曹督护

    官名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记梁代庶姓持节府有功曹督护,不登一班。其地位与参军督护相似,似为设于阁内以司伺察之职者。参见“参军督护”。

  • 左西曹掾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西曹”。

  • 将军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(今河南开封)宫城。掌宫城诸门禁卫。

  • 陆军次长

    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陆军部”。

  • 勋武前锋都将

    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
  • 京师高等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