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军需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,步马标兼管军械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粮饷服装等事,步马标兼管军械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长官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一人,特简。总理本院事务,监督所属官员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。凡烟瘴缺、苗疆缺皆属此类,俱三年俸满,有政绩而无差失者,例即升用。沿海缺、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。边疆水土恶厉,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;其水土非甚恶劣,苗疆非甚
官名。西晋置,属丞相府。见《晋书·武十三王传》。
年俸八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的统称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八百之令,短兵八十。”一般指县令、长。
县级行政官署。战国、秦、汉皆称。即县官署、县衙门。汉朝郡国行政官署称府,县官署称廷。《后汉书·郭太传》:“早孤,母欲使给事县廷。”
官名。汉置,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,俸二千石,职如郡太守,掌治京都地区。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》。官名。元制,上州置达鲁花赤、州尹各一人,秩从四品。其下设同知,秩正六品;判官,秩正七品
汉朝宫中藏冰之室。西汉未央宫即有凌室。汉朝宫中藏冰之室称凌室。
参见“内三院”① 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总明观”。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中因国学废弛,设总明观,隶属于太常。观内藏有许多书籍,容纳一些学者进行研究,是一种科学研究性质的机构,对当时和后世都有一定影响。总明观设祭酒以掌管总明
武散官名。明置,武官从二品,升授。武官勋名。明朝六品以上的武官,其勋级分为十二,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,陞授定国将军,加授奉国将军。就其行政职务的品级说,略低于兵部尚书;相当后代国防部副部长一级的官员。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