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军械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。
即“南京留守司”。
官 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太禧宗禋院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建南镇国寺 (即大掌思福元寺),立规运提点所。二年,改为规运都总管府。三年,升为隆禧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叔孙建传》:“太宗即位,念建前功,乃以建为正直将军,相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皆未载。
①东汉至隋、唐对尚书台 (省) 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: “虽置三公,事归台阁。”李贤注: “台阁谓尚书也。”②指御史台、秘书监。《三国志·王肃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 “兰台为外台,秘书为内阁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,掌研究、筹备及实行全国建设计划,办理水利、电气及不属于各部会主管的国营事业;对各省区长官办理建设事宜,负监督、指导之责。本会由国民政府聘任委员若干人组成,行政院院长、各部
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督领中军,秩第四品。司马遂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济南惠王传》。
①御史台上行公文,用于纠弹百官。《梁书·刘之遴传》: “宪台奏弹,皆之遴草焉。”② 门下省上行公文,用于纠弹百官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 门下省“下之通上,其制有六”,“二曰奏弹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徕远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回部之封爵、设官、俸禄、朝贡、燕赍、四川土司之年班朝觐,以及回部长伦外游牧之布鲁特、哈萨克、霍罕等部落朝贡,给衔等事。乾隆二十六年(1761) 置。以蒙古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管缝制王及王后衣服的宦官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缝人,奄二人,女御八人,女工八十人,奚三十人”,“掌王宫之缝线之事,以役女御,以缝王及后之衣服”,“掌凡内之缝事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录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