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勘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统兵,地位在都将之下。《魏书·周观传》:“(观)以军功进为都副将,镇方中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。武官名。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,为都大将的副职,亦往往加持节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官名。亦称定本。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。隶于戴琫,分掌各城典兵之事。设七品定琫一百二十人。每人辖番兵二十五人。遇有缺出由材技出众之番兵中拔补。
即“绫锦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明置,掌收宣课司的税。明制,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,以大使掌其税收,称宣课司大使,从九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宣课司大使》。官名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,于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卢沟桥设宣课司
唐武则天所设的近侍机构,见“控鹤府”。
官名。清朝虎枪营之长官。定员六人,分属上三旗,每旗二人。于一品至五品大臣、官员内特简,或由虎枪营总统选拟引见补用。在虎枪营总统率领下,掌辖虎枪兵,以备扈从。
官名。辽南面官,非常置。临时差朝官分使诸道审决冤滞案件。圣宗统和九年,命邢抱朴等五员分决诸道滞狱。官名。辽置,属南面分司官,分使诸道,审决积压的刑狱案件。《辽史·圣宗纪》记统和九年(公元991年)三月
官场用语。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。常指长史,如分置左、右,则以左长史居首。
官名。即户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户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户部郎中为司元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