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都磨勘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出入经费、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、充公赃物财产、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
官名合称。即左右羽林、龙武、神武六军辟仗使,见“辟仗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昭玄寺”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分为内城中分厅、内城东分厅、内城南分厅、内城西分厅、内城北分厅。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,正五品,总理本分厅事务。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,以分理众务。总务课,掌警事、机要、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小司乐下大夫置,仍属春官府,为乐部次官,佐乐部中大夫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乐部长官,称“乐部下大夫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康元年 (335) 》春正月: “ (石) 虎好治宫室,鹳雀台崩,杀典匠少府任汪 (胡三省注: 典匠少府,即汉将作大匠之职也。) 。”官名。东晋时期五胡十六国中
官名。即太子右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复名右卫率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
官名。民国置,为训练总监部长官,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,与国民的军事教育等。属国民政府,其佐官有副监二人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由右朝议大夫改置,正六品。金置为文散官,以授从六品上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从五品,升授。清朝为文官从五品,封赠。官名。宋徽宗大观年间置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