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虞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虞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虞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宋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以赵州隆平县主簿王著为卫尉寺丞、史馆祗候,掌刊切韵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教育厅直属机构,国民党政府设置,各掌有关专门事务。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九月九日教育部公布《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》,规定各省教育厅应设立推行注音符号委员会。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三月二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路都统军使司长官。
官名。宋初置, 见“比部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,一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丞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琢磨之工。见《辍耕录·公宇》、《元史·百官四》。
见“太史友”。官署名。商末西周始置,其长官称太史,掌管国王的册命和祭典等事。见于甲骨文和金文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,员二人。负责东宫侍卫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观察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