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国子监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管国子监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国子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置,员额二人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领国子监事。元丰改制,始废判国子监事,仍以祭酒为国子监的长官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管国子监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国子监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置,员额二人,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任,总领国子监事。元丰改制,始废判国子监事,仍以祭酒为国子监的长官。
又称“座主”。唐朝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。明清举人或进士称主考官或总裁为“座师”。明清科举之制,举人和进士分别称乡试和会试的主考或总裁官为座师。参见“座主”。
即“小武藏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四年(1067)置,充侍从以备顾问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为从三品贴职。南宋因之。官名,宋朝置。位在学士下待制上。直学士为荣誉虚衔,但有此虚衔,可享受超官阶优待。学士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,改荆湖行枢密院为行中书省,主持攻宋军事。同年取鄂州,留右丞阿里海牙分省鄂州,经略荆湖南、北路地,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。十二年,取江陵,遂以中书右丞廉希宪行省事于江陵
官署名。清制,沿江地方的江防事务,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、督抚责成各关道、守道、巡道分别管理,各道之下设厅,以管理防务。厅的主官为同知,江防同知仅有三人,分设于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三省。驻于府治,自为一厅,管
过继他人为子,后因继父生有亲子而愿回原家族者,称归宗。清制。凡官员归宗,需由本籍地方官取具宗图册结及亲族甘结,报吏部准行。吏员出身者不准归宗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膳丞。
参见“主客郎中”、“主客清吏司郎中”。
皇帝将臣下章奏留在宫中,或存档备查,或暂缓批答交议; 大臣亦借此陈述机密。明朝时为题奏文书处理方式之一。依制题奏批答,或下部议; 留于禁中不答不议,为留中。清朝制度,凡官员有奏章上呈,均需面交(或差小
即“火儿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