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右曹
即“刑部右厅”。
即“刑部右厅”。
官名。即关尹的属下“侯人”,负责整治道路及迎送宾客。《周礼·夏官·候人》:“候人,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,以设候人,若有方治,则帅而致于朝;及归,送之于竟。”方治:指其方有因国事而来的人。竟:同境。《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景祐二年(1035)营建睦亲宅,以供宗室亲王居住。次年完工,设专官管理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置为官局,设知丞事领之,隶大宗正司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中山宫署长官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乐钟演奏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奏《陔》。宾所执脯,以赐钟人于门内霤,遂出。”郑玄注: “钟人以钟鼓奏《陔》、《夏》,赐之脯,明虽醉志礼不忘乐。”
参见“丁忧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除授差遣的一项规定。资序低而任重,低两等资序为权发遣,低一等者为权知。参见“权发遣三司判官”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太祖罢节度使之制,派京朝官出知府州事,不拘铨选常规,资序相当者称知,资序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宋朝军吏名。神宗时置,选武艺精强者为之,位在教头之上。军吏名。宋元丰二年(公元1079年)神宗令“殿前、步军司见在营兵各置都教头,指教弩手五指挥,弓手十指挥,枪刀标排手五指挥,各选一人武艺高强者奏差。
官名。①东汉献帝时曹操置,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。统兵,权任较重,位在郡守之上。②公国属官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,封原汉献帝为山阳公,于山阳公国置,员一人,负统兵监察之责。西晋武帝泰始二年(2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