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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部十二清吏司
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,简称“”。均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理一省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。十八年革北京司,增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司,为十四清吏司。至宣德十年(1435)革交阯司,遂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。参见“刑部十三清吏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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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见“左中郎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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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

  • 管人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馆舍,接待宾客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管人为客三日具沐,五日具浴。”又:“管人布幕于寝门外。”郑玄注: “管犹馆也。馆人谓掌次、舍、帷幕者也。”

  • 市朝

    官署名,为市官办公的地方(处所)。因而用它来比喻争名争利的地方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臣闻争名者于朝,争利者于市,今三川、周室,天下之市朝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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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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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年(1651)改内官监仓设。以监督为主官。下设经承等吏员。贮藏岁入漕、白二粮,供给蒙古王公、喇嘛、来京蒙古人员、觉罗学教习、太监、匠役等人粮米,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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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荡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,六品。官名。北齐置,详“直入正都督”条。

  • 内秘书院学士

    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
  • 里老

    清朝乡里之职役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里社之制,设耆老之职役。於本乡年高有德,众所推服之人内选充,不许闲吏卒及有过之人充当。协助里社之长查察地方。

  • 城尉

    官名。1、城门校尉的简称。2、泛指守城军官。汉朝张衡《西京赋》:“城尉不弛柝,而内外潜通。”官名。汉代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城尉,协助部都尉主屯兵之事。城尉与部都尉同城,故有时兼行部都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