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刑科推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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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郡大夫

    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一郡行政的长官。《鹖冠子·王铁》: “十县为郡,有大夫守焉”,“郡大夫不以时循行教诲,受闻虽实,有所遗脱,不悉以教柱国,谓之乱郡,其诛郡大夫无赦”。官名。官名。春秋时期郡、县并设之时

  • 威陇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武将军等号。

  • 北京行太仆寺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行太仆寺”。

  • 参军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赞佐营务,参画机宜。

  • 司宗寺正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
  • 畿县令

    官名。唐制以京旁之县为畿县,京兆府领县二十,其中长安、万年二县治所均在京师城内,称为赤县,其余咸阳、兴平、泾阳、渭南、高陵、同官、蓝田、鄠、好畤、武功、华原、美原十二县均地邻京师四周,称为畿县;河南府

  • 平乐监

    官名。西汉养马诸厩有平乐厩,设监以领其事。傅介子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》本传。

  • 大考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通过考试对翰、詹官员进行考核以定升降之方法。始于乾隆二年(1737)。凡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至编修、检讨,詹事府少詹事以下至中允、赞善,每十年左右由皇帝特旨考试,并由皇帝亲自出题,

  • 编修

    官名。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,又称编修官。宋朝始置,分设于国史院、实录院、枢密院,随事而设,无定员。明、清沿置。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,事竣则罢。②翰林院官员。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。十人,正

  • 大兵农司

    官署名。设于元顺帝至正十五年(1355),置于有水田处,招集丁夫,有事乘机招讨,无事栽植播种。设保定、河间、武清、景蓟四处大兵农使司,下置二十四处兵农千户所,四十八处百户所,各设镇抚司一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