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府
清朝同知之别称。
清朝同知之别称。
① 旧指上级官署中供下级官员来谒长官时休息的地方。有等级之分。如清朝督抚衙门中有司道官厅、府官厅、州县官厅等。② 军事机构。明朝京营编制。正德(1506—1521)中置。分东西两官厅,系选团营中精锐组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掌收储、发放钞币。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改名宝钞总库。
清朝“觉罗”之别称。以其系红色带,故名。清朝“觉罗”的别称。清制,奉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,定其直系子孙为宗室,系金黄色带为标志;对其叔伯兄弟的旁支子孙,则称为“觉罗”,系红色带为标志,因而也
官名。见“公府士曹”。
官名。唐、五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府各置一员,位催官、巡官之下。官名。唐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的属官中有衙推,刺史领军使时也置衙推,另外,州有州衙推,军府有军衙推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,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;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,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。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。官署名
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统天圣军,设都指挥使、副使、都监等职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(刘聪) 署其长子(石)兴为上党国世子,加翼军将军,为骠骑副贰。”
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。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、近臣之父母,其父母存者称封,已故者称赠。此制创行于晋、宋、至唐而始备。初则仅及于父母,亦很少有极品。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、祖、父母三代,往往以子孙之官位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置司真定(今河北正定) ,监治真定、保定、顺德、广平、彰德、大名、怀庆、卫辉、河间等路。二十四年,移司于大名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