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职法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① 即土官。详“土官”。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。如宣慰使司、宣抚司、安抚司、招讨司、长官司、土府、土州、土县等。土司,又称土官,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
官名,汉置,为铜官长之副,掌佐铜官长开采铜矿、铸铜器。参看“铜官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(一说为南部曹次官,与大夫不并置)。协助尚书、大夫管理南方州郡事务,并负责上奏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掌掖庭府藏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后少内啬夫白吉曰:食皇孙,无诏令。”官名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颜师古注:“少内,掖廷主府藏之官也。”少内可以说是后宫的小仓库,以啬夫掌管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顺帝至正十九年(1359)二月,置司于西京大同,以孛罗帖木儿领之。下设分司十道,专掌屯种之事。
官名。王莽置四岳官,东岳太师,南岳太傅、西岳国师,北岳国将。西岳国师典致时阳,白炜象平,考量以铨。掌安全监督权衡赏罚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文书名。宋朝,凡皇亲亡故,皇帝或皇太后等持服期间,官员撰表文安慰皇帝或皇太后等,称为慰表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归海军部。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,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明清户部钱法堂主官。明天启五年(1625)设,一人。掌理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以满、汉右侍郎兼理钱法堂,分掌宝泉局、直省铸钱局及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撤。官名
弹劾官吏的奏疏。也称弹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