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务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综理全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综理全司事务。
即“运曹郎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置,以大将总帅府军马事。设兵马都元帅、副元帅、同知元帅等。金朝战时临时设置,掌统军,事讫即罢。太宗天会二年(1124)时宋用兵时置,掌金、宋边境军事。次年,更西南、西北两都统府为元
官名。宋代枢密院置此官,位在枢密使、知院事下而在枢密副使、签书院事、同签书院事之上,为枢密院副贰长官,协助使、知院佐天子执兵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枢密院》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,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中置,属廷尉。专主刑狱。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四品中。因负责直接审理刑狱案件,颇受孝文帝重视,由其亲选。亦简称“司直”。后罢。至孝庄帝时复置司直,仅名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置,掌修实录。设提举一人,以宰相兼任; 修撰同修撰、检讨无定员,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修实录。详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北周始置,《隋书·长孙平传》记长孙平“仕周,释褐卫王侍读。”唐亦于亲王府置侍读,无固定员额。
明制,官员考满后升任,称为升迁。
官名。东汉始置,员一人,秩千石。为司徒府僚属之长,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,或亦参预政务。三国魏以后分置左、右长史。参见“司徒右长史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司徒府属吏之长,秩千石,掌司徒府诸曹事,佐司徒处理四方
宋朝军职名。神宗实行将兵法后,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,以部将为统兵官。官名,汉置,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,掌奉命领兵作战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执金吾贾复在汝南,部将杀人于颍川,恂捕得系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