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学司

军学司
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、教育两科归併设立。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。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、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七人,科员三十四人,录事十二人及编译局总办各员,分司各职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称军学处。②清末海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三司设,旋併人海军部。掌海军学堂教育,舰队训练。辖教育、训练,谋略、侦测、编译五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五人,科员十四人,录事八人,分司各职。


官署名。(1) 隶属于海军部。清末始设,掌海军教育、训练、谋略等事。主官有司长一人,下设教育、训练、谋略、编译四科,各设科长、科员与录事。南京临时政府于海军部设教务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学司,其职掌如下:一、所辖各学校一切章程的制定、筹办;二、拟定所辖学校教育纲领、计划,审查教科书;三、各校职员奖罚;四、学生奖罚、考试;五、留学生和选派高等专门学员;六、拟定各兵科操典、教范;七、制定练营、鱼雷营、训练管理等规则;八、舰队操演;九、计划训练改良;十、编缉、印刷;十一、军学人员考绩;十二、其他教育、训练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海军署。国民党政府海军部亦置军学司,司内分设航海、轮机、制造、士兵四科。(2)隶属于陆军部。清末于陆军部暂设军学处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置军学局,北洋政府时期改称军学司,其职掌第一至第六项与海军部同, 其他所掌为:七、军队教育、训练的改良;八、全国军队校阅、特种兵演习;九、编缉、印刷;十、编订军语、军队符号和各种军用图籍表; 十一、其他教育、训练事项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陆军署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通市监

    ①官署名。即少府监所统互市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互市监。②官名。即互市监长官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互市监。官署名,亦为官名。

  • 南主客郎

    官名,三国魏、西晋置,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通称,初属客曹尚书,后不详。亦称郎中。六品。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或说属吏部尚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仍可通

  • 相国参军事

    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

  • 专门教务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设。掌核办大学堂、高等学堂及凡属文学、政法、学术、技艺、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,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课设备是否合度及应否允准与官立学堂享

  • 副主考

    参见“主考”。

  • 秉笔太监

    官名。明朝宦官衙门司礼监置,无定员,由最有权势的太监充任。因其参予批红,故多为识字的太监。其中第二或第三人往往提督东厂,权势最炽。宦官职名。明置,属司礼监,与随堂太监共掌章奏文书,照阁票批朱、明中叶以

  • 卜大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太卜下大夫二人,为卜官之长,总掌卜筮之事。春秋时郑国设置卜大夫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记郑国发生火灾“使公孙登徙大龟。”注:“登,开卜大夫。”“开”,一指刻龟,一指取阅卜占之书。

  • 河南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马曹属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马曹”。

  • 收掌

    官名。①又称“收掌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。负责把试卷分配给各房“房官”。分为内收掌、外收掌,分属内、外“帘官”。② 清朝内阁所属内翻书房、方略馆之职官。详“内翻书房”、“方略馆收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