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制司司长
官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制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制司事。②清末海军部军制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制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制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制司事。②清末海军部军制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制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“牡”指公畜。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,正三命;典牡中士一人,正二命。掌养公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参见“典牝上士、中士”。
官制用语。凡秩比二百石、四百石、六百石的官员,其官印为铜质,印绶黄色,刻文曰某官之印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九年(1272),管领玛瑙匠户五百余名,置提举三员。十五年,改为玛瑙提举司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 《周礼》车仆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,下设司车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车仆”。
官名。周朝宫廷内侍之官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士师、内御,总别列爵,论贤不肖士吏。”
西汉的正卒、唐代的府兵,均定期轮流到京师担任宿卫,称为番上。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凡当宿卫者番上,兵部以远近给番,五百里为五番,千里七番,一千五百里八番,二千里十番,外为十二番,皆以一月上。若简留直卫者
明朝国子监监生名目。明朝沿袭前代制度,定文官一品至七品,皆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。后改在京三品以上方可请荫。由此入监者称官生。另有出自皇帝特恩者,不限官品,称恩生。凡得荫叙者,由提学官考送部试,按贡生例
官名。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始置。从五品,奏补。掌领事馆事务,保护华侨。辖二等通译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外交官名。见“驻外领事馆”。
使职名。唐武则天垂拱二年(686) 置匦(铜柜)四枚,接受四方投书,令正谏大夫、补阙、拾遗一人充使,受理投匦之书信,是为知匦使。每日所有投书,至暮并进。玄宗天宝九载(750) 改称献纳使,肃宗乾元元年
清末置,为内城巡警总厅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隶属于巡警部时期,秩正四品,隶属于民政部时期升为从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