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部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的各部官制的规定,把陆军部、海军部、航空署和不属内阁管辖的参谋本部也合并在一起,组成军部,成为军政和军令合一的机关。设总长一人,次长四人,下辖参谋、陆军、海军、航空四署, 署长由次长兼任。次年四月改制,次长改为二人,各兼一署长,部内分设总务厅、参谋署、军政署及秘书处、副官处。总务厅设厅长,署下各设事务厅和各司,秘书处设主任秘书、秘书,副官处设副官长及副官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七月十二日北京军政府公布的各部官制的规定,把陆军部、海军部、航空署和不属内阁管辖的参谋本部也合并在一起,组成军部,成为军政和军令合一的机关。设总长一人,次长四人,下辖参谋、陆军、海军、航空四署, 署长由次长兼任。次年四月改制,次长改为二人,各兼一署长,部内分设总务厅、参谋署、军政署及秘书处、副官处。总务厅设厅长,署下各设事务厅和各司,秘书处设主任秘书、秘书,副官处设副官长及副官。
官名。唐末、五代盐铁、户部、度支三司所置属官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(933)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,将其设为尚书省省职,为转迁之序,位正押衙下、衙前都虞候上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
即“法依旦尼哈番”。
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府兵开府府所辖军团一级机构,亦称仪同三司府。置主管将军车骑大将军、仪同三司,简称仪同将军,又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六命;中郎、掾、属,皆四命;列曹参军,正三命;参军事。北周武帝建德四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都承旨下。
“通直散骑侍郎”省称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铜炮。
东晋南北朝时期,南北分裂,诸朝遇有州、郡、县沦陷者,往往暂借别地重置,仍用旧名,所置称为侨置州、郡、县。如西晋置司州,原治洛阳,为前赵所占,元帝南渡,就在徐州侨置司州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又记东晋咸和四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三乡为县,置县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乡帅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