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翻书房

内翻书房

官署名。清朝军机处所属之机构。又称“翻书房”。约设立于乾隆(1736—1795)初年。掌谕旨、御论、讲章、御制诗文、册祝文字及起居注等档册书籍的满、汉文翻译,负责拟定满文音义标准,审定满语词汇等事。设管理大臣,无定员,由满军机大臣兼充; 提调官、协办提调官各二人,收掌官、掌档官各四人,于本房行走官内派委,负责文移、收档诸事; 另设翻译四十人。本房行走官由翰林院编、检(共二人)、内阁中书、部院司员、笔帖式等兼任,无定额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隶翰林院。


清代军机处直辖机构。掌谕旨、书、清文汉文的互译之事。其设置年月无考。按清制,满汉文字互译事务,初期由内阁与翰林院分任。《皇朝词林典故》卷二十三记乾隆二十三年(公元1758年)翰林院掌院学士介福奏准“翻译清文,由满学士译就草底,交翻书房改正。”这是有关翻书房的最早记载,估计其设立在军机处成立以后或乾隆初年。翻书房成立后,各衙门由内阁抄出的谕旨须译汉文或翻满文的,均送翻书房翻译。其他如起居注,“经筵”时皇帝的御论、讲官的讲章,册文、敕文、祝文、祭文、碑、皇帝写的诗文等,均由翻书房译成满文。此外,还负责拟定清文音义的标准,增添清语的词汇等工作。内翻书房设管理大臣为主官,其下设提调官二人,协办提调官二人,收掌官四人,掌档官四人,由管理大臣在翻书房行走官内派委。派到内翻书房行走的官都是通翻译的,包括翰林院官二人(为汉编修、检讨),其余为内阁中书、各部院司员、笔帖式等,无固定员额。此外另有翻译官四十人,掌翻译之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同年

    官场用语。同榜登科者为同年。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,同一年被举者, 互相称为同年, 亦称同岁。唐以后实行科举,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,均互称同年。

  • 蕃书译语

    官名。唐朝中书省置十人,为翻译人员。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十人,掌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。

  • 雷音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
  • 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

    机构名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四月八日,北洋政府外交部公布《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会章大纲》和《细则》,成立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,处理太平洋会议善后事宜。会长由外交总长兼任,副会长二人、秘书长一人

  • 强臣

    强梁之臣的省称。即拥有大权的强暴之臣。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:“是君上无强臣之敌。”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上》:“上失威仪,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。”《后汉书·袁术传》:“徒以幼小胁于强臣。”

  • 龙江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

  • 交市副监

    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,各置一员,视正九品。官名。见“交市监”。

  • 检校右仆射

    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
  • 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,又称制书。汉朝因之。内容有一定格式,其文曰制诏三公,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,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。明朝由殿阁学士

  • 都目

    金、元首领官名。管理衙门文书等日堂公务,管辖吏员。凡由吏目升入者,可升为提控案牍,属流外职。首领官名。金元设置,为流外官。其职掌为管理衙署内文书等日常事务,管辖吏员。凡由吏目升入者,可升为提控案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