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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给事

官名。北魏置,侍从禁闱,任用士人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 杨椿“以端慎小心,专司医药,迁内给事,与兄播并侍禁闱。”隋朝为宦官,于内侍省置四员,从五品下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承直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名内给事,置十员,从五品下,仍为宦官,掌承旨劳问,分判内侍省事。


官名。隋唐皆置,属内侍省。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侍省》:“内给事十人,从五品下。掌承旨劳问,分判省事。凡元日、冬至,百官贺皇后,则出入宣传,宫人衣服费用,则具品秩,计其多少,春秋宣送于中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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