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奏事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。
官名。明制以布政使司参政掌押运漕粮进京之事,称押运参政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官名。元置,为侍正府的佐官,见“侍正府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
职位低微的小官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,程试殿最,随能升授。”
官名。西晋置。典田猎及马、牛的牧养等事务,属太仆卿,位在典虞都尉之下。官名。为典虞都尉的佐官,晋设。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。大横帐常袞司长官,典太祖皇帝后九帐族属。亦称“横帐敞稳”。下设太师、太保、司空、郎君、知事等职。官名。辽置,为大横帐常衮司的主官。见“大横帐常衮司”。
主的嫡长子或太子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“宗人授事,以爵以官,其登馂献受爵,则以上嗣。”注:“上嗣,君之適(嫡)长子。”《周书·萧圆肃传》:“莫不援立太子,为皇之贰。是以《易》称明雨,《礼》云上嗣。”
官名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汉代廷尉有此官,掌刑法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:“正、左监各一人;左平一人,六百石。”注:“掌平决诏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