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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城巡警总厅总务处
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承办机要,考核厅员,支配长警、编存文牍,收发经费,统计报告各事。设参事一人,正五品,承厅丞指挥,管理本处一切事务。下设警事、机要、文牍、支应、统计五股办理各种事务。各设股长一人,正六品;副股长一人,正七品;股员一人,正八品;并有书记官、司书生等员。总厅隶属于民政部时期,总务处改以佥事为主官,总佥事从四品,佥事正五品,各三人。下设各股并为两科:第一科,掌机要、警事、文牍、统计各事;第二科,掌会计、庶务各事。各设科长一人,正六品;副科长一人,正七品; 其下有科员,八、九品;书记官,八、九品;录事,八、九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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