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药署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医药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医药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明朝顺天府崇文门税课分司官员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置,一人,不入流。掌征收商税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府中士二人,凡四方所献的玉帛金玉齿革兵器及一切珍贵的器物,都由内府收藏。凡出使四方的使节,由内府送交供给;王赠赐诸侯的礼物,王与冢宰赠予四方的礼物,亦由内府供给。北周天官府太
官名。北宋有管勾太医局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参见“管勾太医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魏洪显曾任此职。见《魏书·律历志上》。
官署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上都路总管府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给留守司印,皇帝幸大都时行留守事,皇帝还上都则行使总管府职权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合留守司与总管府为一署,改建为上都留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二人,五品。
汉朝光禄勋的别称。《汉书·儒林传·房凤》:“(房)凤明经通达,擢为光禄大夫,迁五官中郎将。时光禄勋王龚以外属内卿,与奉车都尉刘歆共校书,三人皆侍中。”注:“如淳曰:内卿光禄勋治宫中。”光禄勋的别称。惠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名。①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,普通六年 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②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,专施用于境外,地位较高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典庸器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隶乐部中大夫。掌乐器及征服敌国所获庸器的收藏,下设典庸器下士以佐其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