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膳局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置,有监、丞各二员。隋朝沿置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监为郎,置二员; 丞二员,隶太子左春坊。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值于厨; 另有主食、典食等属。
唐置,供应膳食的机关。其长官为郎(二人),丞为副。郎从六品,丞为正八品。掌管进膳、尝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典膳局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置,有监、丞各二员。隋朝沿置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监为郎,置二员; 丞二员,隶太子左春坊。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值于厨; 另有主食、典食等属。
唐置,供应膳食的机关。其长官为郎(二人),丞为副。郎从六品,丞为正八品。掌管进膳、尝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典膳局》。
宗(宗伯)属吏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夏文弗忌为宗,蒸将跻僖公。宗有司曰:‘非昭穆也。’”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
见“收掌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皆置,隶大匠卿。北齐太府寺置,有令、丞掌之。隋朝将作寺置,设令二员、丞四员、监作十二员; 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改隶将作监。唐朝因置,掌梓匠之事及宫室官修,置令二员、丞一员、监作十
官名。见“公府左户曹”。
市的等级之一。(1)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与县平行,隶属于省。(2)国民党政府置,隶属于行政院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五月以首都南京为特别市;七月,以上海为全国经济中心,置为特别市;次年六月以北平
官名。明朝建文 (1399—1402)中于亲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亲王。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亲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铨选之制,选人各有选限,自一选至九选不等,选限满,始许赴铨试。如有劳绩,减其选限数,初前赴铨试,称为减选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所置内宫三妃之一,正一品,与惠妃、丽妃掌佐皇后论妇礼,同领后宫众务。女官名,唐玄宗开元置,为内宫三妃之一,位在惠妃、丽妃之下,六仪之上,正一品,掌佐皇后论妇礼,同领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曹操置为属官,掌管司法事务,《三国志·孔礼传》:“径诣刺奸主簿温恢,恢嘉之,具白太祖,各减死一等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为丞相时置,掌司法方面的文书簿籍和印鉴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