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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杂行
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天朝典官,管理各行贸易,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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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设置,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《法制局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;二、保存法律、条例的正本;三、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。设局长一人,管理

  • 制置条例司

    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

  • 谒者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时期为国君、卿大夫的侍从官员,掌接待引见宾客,朝会时担任警卫,亦奉命出使。《国语·齐语四》: “谒者以告,公遽见之。”《韩非子·说林下》: “靖郭君谓谒者曰: ‘毋为客通。’”秦、汉宫廷

  • 朝服侯

    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
  • 补衮

    左、右补阙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补阙(今司谏) 为中谏,又曰补衮”。

  • 左右通政

    官名。明代设置,为通政使的副职,清代改为通政使司副使。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
  • 司宗上士、中士、旅下士

    见“司宗中大夫”。

  • 皇天子

    义为天帝之子,这是对皇帝的尊称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。陛下上为皇天子,下为黎庶父母。”

  • 主客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《魏书·尉羽传》:“驾部令,转主客给事。”位次主客给事中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上。

  • 税课局大使

    官名。明代置于州县,掌税收之事。参见“税课司大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