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厩丞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仆寺龙厩丞置,仍为二员,从九品上。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,四员,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仆寺龙厩丞置,仍为二员,从九品上。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,四员,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宝”。
清朝知府别称。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,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,故名。
官名。此为突厥语的音译,以称可汗的子弟。位在叶护、设之下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(1131—1162)中,别置户部左、右曹主管官,总称户部郎官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特置,授工人吴平,以符祥瑞。银印青绶。见《三国志·孙皓传》。官名,三国孙皓置。因工人吴平家有株“买菜”,高四尺,厚三分,如枇杷形,上宽一尺八寸,两边生绿叶。“买菜”又名“平虑草”,于是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九寺之一,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,掌决正刑狱,置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员,属官正、监、评各一员,律博士四员,明法掾二十四员,槛车督二员,掾十员,狱丞、掾各二员,司
官名。即“司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脏贿没收。唐置,在府为法曹参军,在州为司法参军,在县为司法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。
官名。“大”通“太”,详见“太常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,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,监督下级检察工作。民国初期沿用清制,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检举犯罪行为,设检察长一人,检察官若干人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(396) 置,尚书省北部曹长官。权任很重,略低于南部尚书。文成帝崩时,慕容白曜任此职,与乙浑共秉相政。参见“北部曹”。官名。北魏初期设,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说:“掌北边州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