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兵马司

兵马司

官署名。金设在总管府、节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总管司事,秩正五品。下设副都指挥使、指挥使、军使等官及军典、营典、司吏、译人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元设于大都、上都,掌都城治安,秩正四品。顺帝时,又在大名、东平、济南、徐州、沂州、济宁置兵马司,维持地方治安。明初沿置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,改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兵马指挥司,简称五城兵马司。设指挥一人,副指挥三人,吏目一人。永乐二年 (1404)又置北京兵马指挥司。分区掌管京城内外巡捕治安,街道沟渠疏理及囚犯、火禁等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于北京沿置,五城皆置司,每司又分二坊。其设官、职掌皆与明同。十年,定由五城察院之御史督其事。


官署名。主管京城警备治安的机关。始建于元朝,元世祖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,属大都路,至元二十九年设指挥使等官;南北城各置司。明设五城兵马司,每城各设正副指挥,掌管京城之巡捕盗贼、囚犯、火禁、疏理街道沟渠等事;虽名为兵马司,实际毫无兵权。清朝沿袭明制,到清朝末年废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兵马司》、《元史·百官八·添设兵马司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翰林医官局

    官署名。宋初置翰林医官院,元丰五年(公元1082年)改院为局,属内侍省的翰林院。掌以医药侍奉皇帝,治疗疾病。以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为正副主官,亦有差人内内侍省官主管医官局者;下设直局、医官、医学、祇候等。

  • 东宫内侍长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。

  • 内服

    官类名。自夏王朝建立起,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。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,即王廷中的百官,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,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“

  • 总管内务府大臣

    官名。亦称“内务府总管大臣”,简称“内务府总管”。清朝内务府之长官。总掌本府之政令,凡本府职官选除、仓储、财务、工程、刑罚及宫廷典礼、宴飨、祭祀、膳食、服御、赏赍、供应诸事,皆核夺处理。顺治十八年(1

  • 公车尉

    官名。“同军尉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负责管理军队中驾车的御官及训练士卒车乘。大夫爵。《大戴礼记·卫将军文子》:“(羊舌大夫) 其为公车尉也信。”参见“军尉”。

  • 行参军

    官名。三国至唐俱置。晋初制度,中央除拜者为参军,诸府自辟者为行参军。晋末以后行参军亦可除拜,唯品阶例低于参军。①三国蜀诸葛亮丞相府所置,无固定职掌。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亦置,不署曹

  • 副司弓

    官名。又称署司弓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弓处事。初名弓匠委署固山达,额设五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八品职衔。光绪三十年(1904)省一人。

  • 三京国子监

    见“西京国子监”。

  • 父母官

    民间对州县长官的敬称。

  • 率善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用来封少数民族君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东夷》:“其官有魏率善、邑君、归义侯、中郎将、都尉、伯长。”